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党建  >  正文 研究生党建

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4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加强我校基层党建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和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党建,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基层党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扩大组织工作的覆盖面,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申报范围

基层党建创新立项采取“命题式投标项目”与“自主申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

“命题式投标项目”由个人或项目组提出申请。

“自主申报项目”的申请对象为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包括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各党支部、各学生党建组织等,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立项。

三、立项要求

1.“命题式投标项目”:紧密结合时代特点,围绕高校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并形成理论成果。“命题式投标项目”选题范围如下:

(1)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

(2)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研究

(3)高校党员质量工程、先锋工程、人才工程实施路径研究

(4)高校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研究

(5)高校党建工作品牌培育的实践与研究

(6)自媒体时代高校网络党建工作创新研究

2.“自主申报项目”: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党建活动项目,内容可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支部创新等。活动项目需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易于操作,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并能形成一定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2015年4月)。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命题式投标项目”的研究内容请在给出的选题范围中进行选择,并填写《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命题式投标项目”申请书》。“自主申报项目”的方案确定后,认真填写《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自主申报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2015年4月24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对上报的立项申报表进行审核,推荐2—3个优秀项目于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组织部邮箱dwzzb@zstu.edu.cn。

3.学校审批(2015年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批,并发文公布项目审批情况。

4.项目实施(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各立项项目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项目质量。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应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的开展。同时,“命题式投标项目”需要在2015年9月前以论文形式提交阶段理论成果,党委组织部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高校党建研究会年会论文评比。

5.项目验收(2016年5月)。各项目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含“命题式投标项目”和“自主申报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其中“命题式投标项目”需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五、经费支持

评选出5-6个“命题式投标项目”和20个左右“自主申报项目”,分别给予5000元和1000元的经费支持。项目获准立项时划拨项目经费的一半,按期结题时划拨另一半(不能按期结题者另一半不再划拨),对于因故中断而取消的项目,将收回剩余经费。活动经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附件1:《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命题式投标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自主申报项目”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科技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0日印发

地址: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4 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