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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17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党校〔2019〕2号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17期)的通知


党校各分校:

为提高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于3月下旬起举办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党校总第117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于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使广大预备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一)辅导报告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

3.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

专题辅导不少于五讲(其中视频教学不多于两讲),以上三讲为必修内容。

(二)专题讨论

党校各分校要将学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并组织小组讨论交流,召开临时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1.小组讨论。讨论参考选题如下:

(1)如何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如何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作为预备党员,如何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4)结合所在支部实际,谈谈如何把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5)如何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

(6)作为党员,如何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临时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预备党员培训班人数成立若干个临时党支部,由组织员、辅导员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以“不忘初心,勇于担当”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等,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实践活动

组织学员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经典电影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学员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社会实践活动。

(四)网络党校测试

通过易班网上平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自测和党校结业考试。

(五)自学材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6.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习近平《之江新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

本期培训班学习由专题辅导、自学、实践教学和网络党校测试等教学环节组成。其中实践教学由专题讨论和实践活动组成,由各学院组织员或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请各分校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党校各分校应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保每位新党员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二、学习要求

1.学员要合理安排好日常文化课学习、工作与党校学习,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党校各分校批准。缺席次数达到应到课时的1/3者,不能结业。

3.学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秩序,专心听讲、认真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的内容,并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并做好自学笔记。

4.积极参加研讨交流。事先要认真准备,研讨时要积极发言,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交流学习体会与心得。

5.在培训班结束前,每一位学员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2000字,严禁抄袭。

6.学员须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申请转正的基本条件。“浙理党建”微信公众号将定期推送学习

内容,请予以关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对象主要是未参加过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的预备党员。

2.请党校各分校在4月完成教学内容。

3.考试时间为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易班网上平台方式进行闭卷测试。

4.党校成绩由党校结业考试、课堂表现、实践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30%,课堂表现占20%,实践成绩占50%。

5.党校各分校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党校开班和结业,提升学员对党校学习的思想认识。专题辅导安排、实践教学情况和学员成绩电子稿请于结业考试后一周内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zstu.edu.cn),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校党校。

6.学员成绩的报送格式请参照组织部内网上的“××学院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成绩(模版)”,成绩合格者,按序编好结业证书号并排在前面,不合格者不用编号并排在后面。编号规则请参照《组织员工作手册》上的《浙江理工大学党校结业证书编号说明》。

7.请按照5%-10%的比例报送优秀学员名单,由校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8.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我校党校工作条例执行。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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