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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校总第130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党校〔20214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校总第130期)的通知

党校各分校:

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党校〔2015〕3号)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于3月起举办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校总第130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发展对象对党章、党史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了解和认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共圆百年梦 奋进新征程”纪念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确保党校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弘扬爱党爱国情怀,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线上依托易班平台开展网络党课教学、线下开展专题辅导、自学、交流研讨,培训学时不少于3天或24学时。

(一)网络视频教学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共产党员网

2.《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共产党员网

3.《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共产党员网

4.《中共党史专题讲座》共产党员网

5.《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共产党员网

6.《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看点系列短视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二)专题辅导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建设:历久弥新的伟大工程

3.学习党规党纪 增强规矩意识

4.中国情怀,世界眼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

5.如何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专题辅导不少于两讲。各分党校可邀请校院两级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省级校级“两优一先”等授课。 学员上课时,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三)实践活动

组织学员参观红色文化讲习馆、观看红色经典电影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学员参与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社会实践活动和“共圆百年梦 奋进新征程”纪念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四)自学资料(带*者须精读)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通过)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

5.《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学习导读》,学习出版社,2011年出版

6.《中国共产党历史简明读本》,红旗出版社,2011年出版

本期培训班学习由网络教学、专题辅导、自学、实践教学教学环节组成。其中实践教学由各学院组织员或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请各分校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党校各分校应根据以上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确保每位学员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

二、学习要求

1.学员要按照培训安排,认真参加培训,保证学习质量,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2.学员要认真开展党课自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3.毕业年级发展对象学员须在4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其余年级发展对象学员须在6月初完成所有教学任务。

4.学员须完成所有教学任务发给结业证书。“浙理党建”微信公众号将定期推送学习内容,请予以关注。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对象主要是全校师生党员发展对象。

2.在培训结束前,每一位学员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党校培训内容和“浙理党建”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内容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200字,严禁抄袭。学习心得体会由分党校保管。

3.各分党校要根据发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载体、形式、手段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要与主题党日活动清廉浙理建设等紧密结合,切实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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