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高水平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的意见》(浙委发〔2021〕35号)通知要求,在全省高校实施“四个融合”行动,推动学校党建与教育事业、师生需求、属地党建相融合,与学校内部党建工作体系相融合。现根据学校做好基层党支部层面培育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请各党支部发挥各自特点优势,扎实推进党建“四个融合”行动,守护红色根脉,扎实立德树人坚强阵地。
一、“四个融合”具体要求
(一)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融合:坚持围绕巡视巡察、教学督查、校园安全、意识形态、教风学风等方面,全面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问题发现靠党建、问题发生查党建、问题解决看党建”的格局。健全完善党建与教研部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度,一体推进党建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
(二)党建与师生需求相融合:坚持围绕师生需求,聚焦师生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学生多样化的成长成才需求和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通过载体创新、活动策划等,推进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师生需求,做到师生在哪里、需求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覆盖到哪里。
(三)党建与校外党建相融合:建立健全党支部与校外党组织的党建资源整合,推进校地企党建协调配合、共建共享。
(四)党建与校内党支部工作相融合:优化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之间的纵向贯通,完善基层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统筹推进、协同抓落实机制。探索教师党建与学生党建组织融合、思想融合、业务融合。
二、整体推进和重点培育
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挖掘已有工作基础或拟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四个融合”的培育和申报。学院将遴选1—2个重点培育项目报送至学校,学校将做好培育指导,总结形成工作案例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申报要求
(一)各党支部在“四个融合”中确定一个侧重方向进行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总结已有的优势和特色。2.分析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3.针对性提出推动融合的对策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各党支部请于2022年4月6日下班前将本支部重点培育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稿至邮箱mks@zstu.edu.cn。
(三)“四个融合”行动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2022年8月底请各支部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报告,2023年1月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报。
联系人:杨艳琼,电话:0571-86843593。
附件【附件:党建“四个融合”项目申报书(空白表).docx】